根据鄂采计[2017]-05619号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广告宣传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采购编号:ZB0105-1704-ZF199
2、 项目名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广告宣传服务
3、 服务内容:招生广告宣传服务
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包号 |
采购服务内容名称 |
简要要求 |
采购预算(万元) |
服务期限 |
01 |
湖北高中互联网终端显示屏及县市招生咨询项目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17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
02 |
移动互联网招考服务平台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5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
03 |
招生管理系统及服务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8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 |
04 |
高中校园框架牌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11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 |
05 |
媒体招生广告宣传服务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8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8月8日 |
06 |
手册、高中校园及班级报栏 |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13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
供应商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的,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本次磋商共划分为6个标包,每个供应商可对本项目各个标包分别进行磋商,报名最多报6个标包,但最多可以中1个标包,顺序按第01包顺序优先。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3、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4、01包如为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磋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于2017年5月8日至2017 年5月12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节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每包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大厦10楼)
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采 购 人: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李老师、何老师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大厦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汪晓君、孙宁宁
电 话:027-87272702
邮 箱:949595076@qq.com
户 名: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帐 号:050501421000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5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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