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采计【2017】-05416执行计划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械人实训室设备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 采购项目编号:
二、 采购项目名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械人实训室设备项目(二次)
三、 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供货周期 |
技术规格 |
1 |
台式电脑 |
45台 |
0.5 |
合同签定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培训等工作 |
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 |
2 |
空调 |
2台 |
0.8 |
||
3 |
电脑桌 |
100张 |
0.015 |
||
4 |
椅子 |
100把 |
0.008 |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6.4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即为无效标。
四、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
3、供应商2014年以来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4、供应商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竞标;
五、采购文件售价及发售时间
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以及类似业绩、“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截图(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2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17年8月7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大厦10楼)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李老师、何老师
电 话:027-87564892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大厦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汪晓君、孙宁宁
电 话:027-87272702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户 名: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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