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汉川市人民医院欢乐街院区中医医疗部改造工程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X-201710FJ-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人民医院欢乐街院区中医医疗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汉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汉财采计[2017]5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川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汉川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汉川市欢乐街33号。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为2520㎡。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人民币31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0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中医医疗部内外墙拆除改造、强弱电、给排水、室外管网、层面防水、墙面处理等装饰装修所有内容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1.2申请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类似公共建筑业绩,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是投标人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申请人单位的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且无在建承诺。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部人员具有五大员证,均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申请人单位的1年及以上社保证明。
3.1.5具有合格、有效的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系列体系认证证书。OHSAS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6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类似公共建筑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竣工报告单等材料)。
3.1.7投标人近三年须连续盈利,提供近三年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3.1.8投标人信誉良好,2012年1月1日以来(以通报时间为准)无任何违规处罚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建设市场不良行为的或被纪检部门调查取证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1.9外省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外地来鄂企业年度备案表。
3.1.10本工程必须遵守《孝感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各申请人若对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咨询电话0712-8281090。网上报名方法请参阅本网站通知公告栏《网上报名须知》。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允许转包和分包。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汉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czbtb.com/)。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0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czbtb.com/ ,下同),明确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9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网上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汉川市仙女大道148号 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汉川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汉川市人民大道特1号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凯德
1818中心10楼
邮 编: 432300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丁凤秀 联 系 人: 曹冲、胡鹏飞
电 话: 0712-8382080 电 话: 027-8732653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737980822@qq.com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年10月26日
备注:1. 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限定的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
2.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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