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初设、可研编制及修建性详规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11-23

【项目概况】

咸丰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初设、可研编制及修建性详规编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ES-2111-ZCFW1338

2、采购计划备案号:ZFFSCG-2021-21-00123

3、项目名称:咸丰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初设、可研编制及修建性详规编制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0(万元)

6、最高限价:80(万元)

7、采购需求:

咸丰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初步设计(含土建、装饰、景观、净化、人防、幕墙、消防、绿建、室外管线综合)。(设计费最高限价:55万;咨询费最高限价:25万;供应商任何一项报价超过本条规定的限价,其响应文件无效。)

8、合同履行期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方案、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6.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是设计单位注册人员。
6.3拟派咨询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是咨询单位注册。
6.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3、方式:

线上获取: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登录“投标人”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指南);
2.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在“政府采购”版块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
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5.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6.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tg官网入口(中国)官网官网(/)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丰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湖北省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

联系方式:0718-6822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tg官网入口(中国)官网

地   址: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联系方式:0718-8966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王工、周工

电   话:0718-896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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