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0103-1710-SG9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咸安发改环资[201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PPP模式(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向阳湖、官埠桥镇、大幕乡、汀泗桥镇、高桥镇等;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一标段:向阳湖镇新建污水处理厂600m³/d,、官埠桥镇新建污水处理厂1000m³/d、汀泗桥镇新建污水处理厂1000m³/d,配套管网100864m(其中向阳湖镇46720 m,官埠桥镇17840 m,汀泗桥镇26164 m,贺胜桥镇10140 m);
二标段:高桥镇新建污水处理厂600m³/d、大幕乡新建污水处理厂1000m³/d、桂花镇提升泵站1000m³/d,双溪桥镇污水处理厂改造,配套管网107332m(其中高桥镇23917m,大幕乡14165 m,桂花镇30600m,双溪桥镇38650 m);
2.3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投资额:约17751万元,一标段约8701万元,二标段约905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为74.27万元;二标段为76.78万元;
2.4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其中:(1)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2月,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至全部工程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为止。
2.5招标范围:咸安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 项规模不低于3000立方米/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施工监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在本地不超过2项,在外地不超过0项。
每标段拟派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其中:总监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需项目经理提供驻场承诺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咸安区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总监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的注册证书、资格证书;专监的注册证书、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近五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 项规模不低于3000立方米/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施工监理的业绩,需项目经理提供驻场承诺证明。
4.3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要成为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络会员,网络会员表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59.175.169.110/web/Index.aspx#)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时打印出带二维码的《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且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均为《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中登记的人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2月22日08:30时,地点为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咸安区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an.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一标段柒仟元整(人民币)二标段柒仟元整(人民币),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17:00时(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交到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专用帐户:
帐户名: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205 0169 6008 0988 8888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咸宁市分行咸安区支行营业部
7.2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由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统一打印到账回单,在交纳时间截止前没有显示投标单位名称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长安大道70号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凯德
1818中心10楼
邮 编: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商先生 联 系 人: 曹冲、胡鹏飞
电 话: 0715-8334076 电 话: 027-8732653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737980822@qq.com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 年 11月27日
备注:1. 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建设工程项目同城的情况下,注册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Copyright © 2004-2021 tg官网入口(中国)官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2183号-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