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铁投˙碳汇大厦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第1次答疑”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五、电梯配置要求(6)门保护装置:具备光幕安全保护系统和触板式安全保护系统。现修改为门保护装置:具备光幕安全保护系统;
3.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3.2.2 投标人应在“投标一览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价和投标总价。
3.2.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按下列要求填写:
(1)“单价”指在货物所在地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生产、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应付或已付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2)“运费、保险费” 指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
3.2.4每标包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款允许递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3.2.5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能仅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单价(总价)中。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2.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应同时修改“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总价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7 招标人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8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原招标文件电梯技术参数表中涉及到载重为1350kg的电梯轿厢净尺寸(长宽高)现均修改为:按国标要求范围内最大尺寸设计。
4、原招标文件中无机房/低区摆渡客梯电梯开门宽度1100mm现修改为1000mm。
本次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答疑文件并制作相应的投标文件,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联 系 人:冯经理
电 话:133876089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国铁建181中心十楼
联 系 人:张琳林、曹冲
电 话:027-8727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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