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坪坝营镇中心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谈判公告

更新时间:2017-03-30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咸丰县坪坝营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拟就咸丰县坪坝营镇中心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ZB0109-1703-ZH125  

二、采购项目名称:咸丰县坪坝营镇中心卫生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三、招标内容: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  1套  

注:本项目预算为15.2万元,超过此预算的报价将会被废标。

四、项目的技术规格、服务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照齐全、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代理销售商;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5、所投产品须提供生产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6、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7、供应商须具有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 《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1、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2、本项目投标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场并带齐“供应商资格”所要求资料原件审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1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十楼),逾期未送达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咸丰县坪坝营镇中心卫生院

址: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坪坝营镇

人:黄贤超

码: 0718-6992146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权

话:027-87272780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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