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石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石财采计【2017】440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限公司受石首市农村能源办公室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太阳能路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首市农村能源办公室采购太阳能路灯项目
2、招标编号:ZB0109-1705-ZH284
3、项目预算金额:96万元。
二、招标内容及设备参数:
1、太阳能路灯300盏
2、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制造商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
3. 供应商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近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售后服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 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1、领取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6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信邦大厦6楼获取招标文件。标书售价为每份800元人民币,图纸300元,标书及图纸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还须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IOS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绩证明材料、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人员用工合同及社保证明和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他证明材料。相关资质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专家评委审核。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信邦大厦6楼,逾期未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地点:石首市绣林大道254号信邦大厦六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16-7211172
八、招标单位:
招 标 人:石首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地 址:石首市东方大道
联 系 人:廖汉玉
联系号码:18607210191
九、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十楼
联 系 人:汪小丽
电话:027-87272780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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