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冶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冶财采计备[2018]0215号)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大冶市总医院采购除颤仪等设备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总医院采购除颤仪等设备项目
三、采购内容: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预算控制价/台 (人民币) |
01 |
除颤监护仪 |
3台 |
3.5万元 |
02 |
无创呼吸机 |
3台 |
7.5万元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基本户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类似业绩材料或生产设备发票等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时间在发布公告之后);
3、供应商须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响应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4、响应产品必须在国内有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供应商如不是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则需提供响应产品的制造商授权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33万元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需求公示
1、公示期及报名资料递交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17时止。
2、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向指定邮箱(1018463175@qq.com)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相关意见。
3、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或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sztbzx.com/)或大冶市政府网(http://www.hbdaye.gov.cn/)下载本项目采购需求。
4、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八、征集潜在供应商
1、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询价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询价。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询价,将被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提交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供应商可在有效公示期内填写《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018463175@qq.com进行报名;
②邮件主题名称应注明:大冶市总医院采购除颤仪等设备项目报名;
③邮件正文应注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
④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采购机构拒绝其报名。
3、报名资料详见供应商报名表附件2
九、项目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6日15时00分
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总医院
联系人:柯主任
电话/传真:0714-8762615
地址:湖北省大冶市城北开发区东风路25号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海良
联系电话:0714-3865900、027-87326513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附件1:大冶市总医院采购除颤仪等设备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供应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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