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中心医院采购视频脑电图仪等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7-11-20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州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B0109-1710-GH874

2、招标内容:

01包: 视频脑电图仪 2套;

02包:口服液洗烘灌联动生产线 1套;

03包:新生儿眼底成像系统 1台;手术显微镜 1台;

04包:婴儿肺功能测试系统 1套;

05包:心电中心平台配套心电图机 42台;

06包:硬质器械灭菌包装盒 42套;器械保护篮筐 49个;

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3、投标限价(人民币):01包:68万元;02包:80万元;03包:128万元;04包:58万元;05包:85万元;06包:60万元;

(注:超过此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投标人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及备品和备件服务。

5)投标人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 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20171124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到场并带齐“4、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原件审核,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包,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1213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恩施州中心医院

     址:恩施市舞阳大道158号

   人:覃主任

     话:0718-82953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人:罗权

   话:027-87272780

9、银行信息: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中南支行

      号:050501421000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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