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工业园一期厂房新增甲供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0106-1712-GH1208
1. 招标条件
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工业园一期厂房新增甲供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动力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设备名称:动力电缆;
2.2 数量:1批;
2.3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2.4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3.1.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生产技术,拥有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维护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精良的加工设备。
3.1.3 合格有效的试验报告、产品或相关组件获得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告知企业资产提供抵押或担保的实际状态。
3.3、投标人业绩:提供2014年12月14日至今的业绩情况(需提供本单位此次投标的同型号产品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4、信誉要求:
3.4.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4.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4.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4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4.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须提供可靠的、正常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备品备件服务。
3.5.2 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系统,在投标书中应提出在设备保证期满后技术服务的具体措施、零部件的供应情况等;
3.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凯德广场1818中心10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0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北省谷城县后街34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谷城县后街34号
联 系 人:黄业明 ;
电 话:0710-734679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凯德广场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任龙飞、汪亮
电 话:027-65380007 电子邮件:hbgh6b@163.com
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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