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当采计备[2017]XM0571号”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当阳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当阳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ZB0103-1712-ZH1203
二、项目名称:当阳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8万元
四、资金来源:自筹
五、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六、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01包 |
血气分析仪 |
台 |
1 |
20 |
02包 |
智能运动康复治疗系统 (成人上下肢)带水平 |
台 |
2 |
20 |
03包 |
品目1:2-8°C医用药品冷藏柜 |
台 |
2 |
10 |
品目2:便携式除颤监护仪 |
台 |
2 |
10 |
|
04包 |
品目1:双泵血虑机 |
台 |
1 |
28 |
品目2:超声骨密度测量仪 |
个 |
1 |
10 |
注:1、投标人报价超过该包设备预算金额的视为其无效投标。
2、投标人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的视为其无效投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为准);
3、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若采购设备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产品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
4)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及备品和备件服务;
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采购包中的4个包投标,采购人按包择优选择中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起至 2018年1月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整(法定的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以下需提供证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留存):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为准);
2)若采购设备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须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3)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4)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
5)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格条件要求中的其他材料;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证明;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1月18日上午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十一、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当阳市中医医院
地 址:宜昌市当阳市长坂路132号
联 系 人:禹进
电 话:0717-3223437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曹冲 张琳林
电 话:027-87326533
十四、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十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当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十六、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十七、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 0142 1000 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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