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工业园锻件抛丸设备采购项目”中“抛丸机”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抛丸机 一台(套);
1.1、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
1.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 投标人的资质或资格条件:
2.1、合格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2.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三年以上投标同种规格产品的设计、制造经验,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体系认证的企业。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告知企业资产提供抵押或担保的实际状态。
2.4、国家规定对投标人条件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
2.5、投标单位为设备制造单位或制造单位授权的合格代理商。
2.6、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安装或经营招标货物的历史和业绩。
2.7、投标人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条款。
2.8、投标人须提供可靠的、正常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备品备件服务。
2.9、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正式授权书。
2.10、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系统,在投标书中应提出在设备保证期满后技术服务的具体措施、零部件的供应情况等;
2.11、近年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应在5套(含5套)以上,提供用户名单、联系人电话,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禁止转包和任何形式的分包。
2.13 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2.13.1投标人及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加盖公章);
2.13.2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2.13.3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2.13.4制造商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2.13.5近三年资产负债情况、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和现金流量指标等;
2.13.6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资信证明;
2.13.7销售业绩及用户证明;
2.13.8近五年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2.13.9近五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2.13.10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8 日起至2017年1月6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9号凯德1818中心10楼(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售。
5. 招标文件售价:凭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300元(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7. 开标时间:2017年1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9号凯德1818中心10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谷城县城关镇筑阳路8号
招标代理公司: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109号凯德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任龙飞、张迪
电 话:027-87326513 传 真:027-87842751
网 址:http://www.nashvillewomenprogrammers.com E– mail: 2579366008@qq.com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至: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帐 号:0505 0142 1000 5225
转账(或电汇)时请在用途或附言、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和“保证金”或“标书款”字样。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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