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鄂采计[2019]-05890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商务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布展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B0106-1903-ZCFW0274
二、项目名称: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布展项目
三、采购内容:
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布展项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4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在发布磋商公告之后);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03月26日~2019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2)供应商如需开具发票,应提供以下内容:供应商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3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十、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湖北省商务厅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
联系人:魏锋
电 话:133 9719 2132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人:宋黎明
电 话:027-65380007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十四、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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