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襄阳市中医医院(襄阳市中医药研究所)的委托,就其“激光光子工作站(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采购项目名称:襄阳市中医医院(襄阳市中医药研究所)采购激光脉冲光工作站项目
三、采购内容:激光脉冲光工作站一套
四、项目的技术规格、服务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五、预算价:150万元(超过预算的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若招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该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限II类及以下医疗设备)
5.投标产品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如有)
6.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及备品和备件服务。
7.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9 日~2019年4月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报名表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市场部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4月23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
2019年4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号开标厅。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十三、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四、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电话:027-87272780,邮箱:626872029@qq.com。
十五、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襄阳市中医医院(襄阳市中医药研究所)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长征路24号
联 系 人:任科长
联系号码:0710-3441695
十六、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联 系 人:汪工
电话:027-87272780
十七、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购买招标文件使用)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企业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购买招标文件使用)
招标代理机构: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姓名),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为授权委托人,以我公司名义购买 (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 的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人在此过程中所递交、签署的一切文件,我方均予以承认,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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