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药事要闻”系列报道节目服务项目)
采购人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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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药事要闻”系列报道节目服务项目 |
预算价 |
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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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由海洋 |
联系方式 |
027-87111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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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公正路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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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供货商名称 |
湖北日报楚天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武昌黄鹂路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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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开办“药事要闻”系列报道节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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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本项目经专家组论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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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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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经专家组论证,湖北日报楚天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楚天都市报是中共湖北省委机关报,是全省唯一一家省级最高权威媒体,层次高、受众广、舆论引导力强,各级领导、广大群众以至社会各界均非常关注、关切。本次在湖北日报开办“药事要闻”专栏,有利于营造药品监管工作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有利于营造党委重视、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药品监管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有利于推动全省药品监管事业迈上新台阶。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所述范围具有合法性和唯一性,采购来源、产品特点都具有唯一性和无可替代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郭玉强 武汉理工大学 高工 伍文超 武汉大学 教授 陆黎 湖北电视台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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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提交价格 |
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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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采取实名制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询。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
电话:027-88662058
单位名称: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公正路19号
电 话:027-87111575
联 系 人:由海洋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叶文浩、汪树新
电 话:027-87326513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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