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蔡甸监狱(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停车场停车棚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B0109-1904-ZCGC0001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蔡甸监狱办公区停车场停车棚改造工程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停车场停车棚改造工程(具体具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容为准)
工期:45天
质保期:2年
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96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经理需注册在本单位并无在建工程)。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在发布磋商公告之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代表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表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市场部购买采购文件。
2)供应商如需开具发票,应提供以下内容:供应商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八、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关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十、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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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湖北省蔡甸监狱
地 址:武汉市蔡甸区胡家渡1号
联系人:陈科长
电 话:027-6984514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人:汪工、郭工
电 话:027-87272780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十四、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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