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7】-10951号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古建筑保护中心(湖北清明古建筑博物馆)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通勤车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湖北省古建筑保护中心(湖北清明古建筑博物馆)通勤车租赁项目
ZB0104-1705-ZF278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一辆12座交通车租赁;租赁期:一年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25万元,最终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所用车辆必须为自营车辆,需提供车辆产权归属权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车辆有效承保材料(必须含交强险、第三责任险、乘客座位险);
5、供应商配备的驾驶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公司统一缴纳社保;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凡具备资格及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5日17时前,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时(北京时间)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
潜在供应商报名时所带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证明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截图;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2017年5月26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注:谈判时,竞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人代表委托书参与谈判。
六、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谈判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四号谈判厅(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第10楼)。
七、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八、采购人:
单位名称:湖北省古建筑保护中心(湖北清明古建筑博物馆)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风景区街道东湖路167号
电 话:027-61552677
联 系 人:龚老师
九、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第10楼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传真:027-87326513
联 系 人:汪树新 余轶菲
十、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nashvillewomenprogrammers.com)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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