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0-06-18

依据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冶财采计备[2020]0093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tg官网入口(中国)官网(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大冶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冶招[2020]130 

二、项目名称:大冶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规划编制项目

三、项目概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要求,对建成区范围内现状市政排水管网进行排查,形成城区污水系统评估报告,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方案。

    项目范围:为城区建成区,总面积约33km2,研究范围为总体规划确定的远期中心城区范围,城市建设用地56.7km2

四、招标内容:

    按照《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等要求,对我市建成区现有210km(预估)市政排水管线开展排查,全面系统评估存量排水管网状态、管道承载力,对现状排水管网系统分析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和排水系统现状问题清单

    根据排水管网检测与评估报告和排水系统现状问题清单,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对存量污水管网改造修复及污水管新建、排污口治理等明确方案措施和思路,编制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规划方案,补齐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

五、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完成

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说明:因国家机构改革,原城乡规划资质证书颁发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不受理规划资质的延续和申报。若投标人所具备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则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所具备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到期的,则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办事大厅>单位资质查询>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即http://219.142.101.154/PlanningSystem/)上查询的资质有效期结果的网址截图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截图可证明其证书在有效期内且网站证书编号与城乡规划资质证书扫描件编号需保持一致,需提供证书原件)。

  4. 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及协议内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及义务,本项目联合体投标为最多两家投标人组成。

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十、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大冶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软件指南》(网址:http://www.hbdaye.gov.cn/)。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即日起至2020628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冶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1.4.115.225/TPBidder,下同),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大冶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用办CA锁,不用上传投标文件。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710930

    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十、投标文件送达和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

    评标地点: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2室。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需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需手持一份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参加项目开标会。

十一、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大冶政府网、tg官网入口(中国)官网官网

十三: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tg官网入口(中国)官网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1018463175@qq.com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办公楼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0714-877055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tg官网入口(中国)官网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

黄石办事处地址:黄石市湖滨路摩尔城写字楼D1716

联系人: 叶海良

电话:0714-38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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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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