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人民医院采购混合动力碎石清石系统等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利川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高档全数字化手提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ZB0109-1909-ZCHW0942
二、项目名称:利川市人民医院采购混合动力碎石清石系统等医疗设备项目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套/台) |
预算 (万元) |
交货期 |
质保期 |
备注 |
1 |
混合动力碎石清石系统 (已通过进口论证) |
1 |
150 |
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供货 |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且不低于生产厂家质保期 |
1、各包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2、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
2 |
高档全数字化手提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已通过进口论证) |
1 |
49 |
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供货 |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主机5年质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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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输尿管肾镜 (已通过进口论证) |
1 |
10 |
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供货 |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且不低于生产厂家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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膀胱镜 (已通过进口论证) |
2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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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多功能婴儿培养箱 |
1 |
43 |
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供货 |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且不低于生产厂家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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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CPAP持续气道正压通气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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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泵(含输血功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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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自动尿液分析流水线 |
1 |
40 |
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供货 |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且不低于生产厂家质保期 |
项目概况:利川市人民医院由于业务发展及日常工作需要,拟采购:
1、混合动力碎石清石系统 1套,达到治疗中不损伤人体软组织,无热产生,不损坏内窥镜效用;
2、高档全数字化手提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套,主要用于心脏/腹部/妇产科/肌骨/小器官/新生儿/术中/神经及血管等诊断项目;
3、输尿管肾镜1套,要求采用激光焊接技术,密封性强;膀胱镜2套,要求超广角,观察到的视野范围广阔;
4、新生儿培养箱等医疗设备1批,多功能婴儿培养箱具有具有培养箱工作模式和保暖台工作模式,可相互转换的功能;小儿CPAP持续气道正压通气系统能够实时监测氧浓度,双重保证用氧安全;输液泵具备除颤防护功能,在使用除颤仪的过程中,不影响正常输液给药及精准度,满足监护室和抢救环境使用。
5、全自动尿液分析流水线1套,需具备坐标定位追踪识别技术。
注:供应商的报价含设备出厂价、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人员现场培训费及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该设备属于交钥匙项目,供应商不再向甲方收取该设备的任何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代理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300元/包。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
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6164365转4(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5、审核进度查询和电话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号开标厅。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七、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468086279@qq.com。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利川市人民医院
地 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龙船大道12号
联 系 人:叶科长
联系号码:0718-721937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冷霄香
联系电话:027-87272780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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