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财采计【2017】-30891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江北监狱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一、二监管区购置安装饮水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B0109-1711-ZH1067
二、采购项目名称:
湖北省江北监狱一、二监管区购置安装饮水机项目
三、采购内容:一、二监管区购置安装饮水机
四、项目的技术规格、服务及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五、预算价:121.6万元(超过预算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公告发布后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供应商可从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购买招标文件。标书售价为每套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请携带: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5、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七不准”承诺书。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月1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
2018年1月12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开标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十三、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江北监狱
地 址:荆州市江陵县江北监狱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号码:0716-4781071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十楼
联 系 人:汪工
电话:027-87272780
十六、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十七、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七不准”承诺书
湖北省江北监狱:
本人完全理解并接受《湖北省监狱人民警察“七不准”规定》第四条 “不准亲属在本系统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 之内容,承诺保证与贵单位监狱领导、采购办、民警无亲属关系。
本人如因违背上述承诺,在贵单位经商(参加招投标活动)、办企业、承揽工程,无条件接受贵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协议),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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