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财采计20170725号文件的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建始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中药饮片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ZB0109-1712-ZF1178
二、采购项目名称:建始县中医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服务周期:12个月
四、项目的技术规格、服务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五、预算价(人民币):200万元(超过预算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审计的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提供营业执照;
3、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条件,能够准量及时(紧急、计划供应)将货物配送到位;
4、供应商须持有合格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须持有合格有效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
6、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七、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2018年01月04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供应商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供审查,所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以供存档。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1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
2018年01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十三、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并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865310949@qq.com。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建始县中医医院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72号
联 系 人:严文彬
联系电话:0718-323330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罗权
联系电话:027-87272780
十六、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十七、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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